六个人是艾米,本杰明,卡门,多米尼克,埃里克和弗雷德正在讨论一个主题“结束证明意味着”。
类别:摘要,业务
艾米:早上好,朋友。我们今天有一个抽象的话题。虽然这个问题“尽可能地证明了?”看起来简单,它具有更深层次的哲学意义,已经完成了很多辩论,并且是关系和语气的理论。一些哲学家认为,我们过去所做的每一项行动都必须根据后期阶段的结果来判断。正是最终证明了
本杰明:我不同意你的论点。你不能采取任何行动,如果它能产生积极的结果,你就不能为它辩护。“好”或“坏”的判断取决于行动,而不是最终结果。我是说,我支持义务论的思维方式,而不是结果论
多米尼克:我不太了解你说的两种理论,但我认为道德在本质上不是绝对可以改变和重新定义有时根据情况因此如果一个不道德行为是导致道德的结果,我就去
图片:Pixabay.
本杰明但是考虑到这种情况,像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对世界上90%以上的污染做出了贡献,但他们有理由认为这是为了人类的利益,是为了人类的发展。你同意吗?如果每个人都采取相应的思维方式,环境、水体、土地等共同拥有的东西将被破坏,没有人会为破坏负责,而每个人都利用它们为自己的利益
弗雷德:我的观点是,学校的思想在本质上是有点极端的相反,我相信结果论的修改版本叫做墨家的结果主义或状态结果论,说我们可以遵循相应的思维方式,但会导致更大的州/人民的利益和世界一般,不应该局限于个人的自私动机
埃里克:我觉得人生中有些决定可能会以相应的方式做出,但有些决定不应该再考虑。例如令人发指的罪行强奸或叛国罪不应该通过相应的帧任何情况,当我感到轻微的错误,像一个说谎或抢劫要分析的基础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目的是真正有效和强大的我们可以说“目的证明手段”
多米尼克:我觉得我们的法律制度偏向结果主义。我记得我在哪儿读到过一个悖论。考虑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一名男子计划杀死另一名男子,并做了必要的计划和准备,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执行计划,没有人认识到这个阴谋。现在再考虑另一种情况,一个人并不想伤害另一个人,但误杀了他,他仍然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不是结果论吗?
本杰明:(我们不应该那样看。)法律制度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只有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才能采取行动。否则就不公平了。让我们从你的例子中透露一点,想想一个人,他非常讨厌另一个人,在他的脑海中想杀死他,但由于害怕被抓住而没有行动,内心默默地希望他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你认为法律会如何惩罚他?
弗雷德:这整个关于目的和手段的争论的另一个局限。在这里,我们考虑到每个人都有完全的自由和成熟来做出自己的决定并坚持它。但在生活中,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在别人的强迫下做出了一些行为,有时我们做出了一些决定,但随着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思想和成熟,这些决定后来会后悔或改变。在这些情况下,结果主义和义务论的整个理论都变得毫无意义
本杰明:是的,弗雷德,我同意你的观点,这些框架只有在我们成熟和自由地做出决定并为之承担责任时才适用
埃里克:可悲的是,在我们今天生活的这个竞争激烈的世界里,个人、国家和组织曲解了结果主义,并利用它来谋取私利和短期利益
艾米:我不同意你埃里克。您对后服性理论带来了负面的内涵,并将其与自私相同。让我把它放在马哈巴拉斯,当Arjuna觉得他通过对抗自己兄弟,长辈和教师的战争而犯了错误,克里希纳认为他是说,如果杀戮是从盛行结束邪恶的唯一途径,那么杀人是正确的,这是结果主义的本质。事实上,整个Bhagavathgitha解释得非常好
多米尼克:确切地!克里希纳告诉Pandavas有时,有理由离开他们的佛法,因为较大的好处,这类似于有人谈到的状态。
因此,我想得出结束,手段不是两个绝对和不同的东西。他们必须按照情况看,必须相应地采取决定
•结果主义是一类规范的伦理理论,认为一个人的行为的结果是任何关于该行为正确或错误的判断的最终基础。
•义务论(或义务论伦理学)是一种关注行为本身的正确或错误的伦理学方法,而不是那些行为的结果的正确或错误(结果主义)或行为者的性格和习惯(美德伦理学)
•其他理论如此像是这样的理论,这些理论是人们应该最大化人类福利或福祉(他们曾经调用'实用程序' - 因此名称)这表示,在特定情况下的道德正确选择是产生的最幸福和最不满意的人
•另一个称为Hedonism的理论说明人们应该最大限度地提高人类愉悦。河德主义者努力最大化净快乐(愉快减去疼痛)
本文是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同研究和撰写的内容与研究团队。它已被MBA Skool团队审查和发布。beplayer官网MBA Skool的内容仅供教beplayer官网育和学术目的而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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